以身试法的故事
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
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,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以身试法的材料
【注音】yǐ shēn shì fǎ
【出处】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以今日至府;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。……明慎所职;毋以身试法。”
【解释】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【用法】含贬义。用作书面语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。
【近义词】违法乱纪、作奸犯科、知法犯法
【反义词】廉洁奉公、以身作则、以身许国
【年代】古代
【例句】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,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事实上,甘心~的人毕竟是不多的。
以身试法的点评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制度既然存在,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,我们遇到不确切的应该去思考理解为什么是这样,顺势而为,而不是逆天而行,怀着侥幸心理,妄加抵制和违背自然会导致坏的结果。希望小朋友们都能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!